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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甬铁路配套水利工程嵊州段—毛家湾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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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浙江
源发布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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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金甬铁路配套水利工程嵊州段毛家湾水库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工程任务:对水库枢纽建筑物进行整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并发挥其原有设计功能。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坝顶;建设上、下游条石护坡;2)对大坝坝体、坝体与坝基接触带进行防渗处理;3)建设溢洪道;4)封堵原涵洞,建设输水设施;5)建设大坝监测设施;6)对大坝进行白蚁防治;7)建设水位台,建设管理房。工程整治后,枢纽布置与原设计枢纽布置基本一致。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原有大坝进行建设,建设大坝溢洪道长129.8米、放水涵管长95米、管理房30.06平方米、水位台9.49平方米等。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大王庙村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水库库区及坝址下游。

******居民点。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野生保护动物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处理。因此,本项目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水库建成后,库区水温将出现分层;因上游来水流速减缓,泥沙沉积,水滞留时间延长,水库水质将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预计水质可达到或优于现状水质。

2******居民产生******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3************居民和施工人员产生影响较小。

4)固废:对于不可再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单位及时清运,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虽然会造成区域植被面积和生物量的减少,但不会影响到区域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对沿线地区的植物物种多样性影响不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水库建设将阻隔水生生物及鱼类通道,使水生生境的连通性阻断。工程建成后适应缓流水环境的生物种类会增多,适应急流水环境的生物种类将减少。

6)环境风险: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和环境风险,须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措施类型

时段/分期

措施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生产废水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运至施工场地堆置。

(2)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厕所处置

运营期

(1)生态流量保障措施:水库坝址按不小于0.003m3/s的水量补充下游生态用水。

(2)通过优化调度,多蓄枯水,多泄洪水。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加强综合超前地质预报,避免施工中突发涌水,对查明的岩溶及断裂敏感区的较小出水点提前做好疏排水工作,较大出水点提前做好灌浆封堵。

声环境保护措施

设备噪声

(1)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居民区中午及夜间休息造成严重干扰。禁止强噪声机械夜间作业,夜间确需施工的,应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2)合理布局,有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施工队应尽量安排多台******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求得大家的理解,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

(3)应优先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4)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抛;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

(5)******居民休息期间作业。

(6)浆料拌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在工棚内,实施封闭施工。

(7)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施工车辆,如运输车辆噪声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居民区附近时慢速行驶,并设立限速标志,注明时速小于20km/h,并禁鸣喇叭,控制夜间(2200~次日600)行驶。

(8)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制和规定。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9)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运输车辆噪声

应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施工期应尽量减少夜间20:00~次日6:00******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优先选取电动机械设备,尽可能降低燃油使用量。

(2)尽量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车辆和设备,并注意日常设备的日常保养,保证设备及车辆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

(3)采用挖掘机开挖,清淤土石方当天开挖,当天清运,汽车要求全封闭。

(4)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加强临时堆场、表土堆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每日对剥离土石方进行清理,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规格5mm以下成品干细料必须进行覆盖,堆场四周可绿化区域应植树构建绿色防尘屏障。

(5)施工车辆运输扬尘治理

出场道路由专人负责定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识牌,限制行车速度,减少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

清淤物装卸车辆应在清淤物委托处置厂家内完成清洗,洁净车入场装料,清淤物外运时应加强防护,可盖上篷布,避免漏撒。

运输车辆应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不散落;

车辆经过上述村庄时应减速慢行、保持车辆清洁。

(6)临时施工道路建设扬尘

******居民集中区。

对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对主要施工道路配备洒水车,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运输汽车可通过防止超载及采用封闭车辆运输等措施来减少扬尘污染。

村庄******居民及施工人员的健康和正常生活。

土、石、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密封和车辆保洁措施,减少因土、石外泄造成的扬尘污染。

施工现场的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燃油,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

(7)工地实施半封闭施工,采用防尘隔声挡板围护和滞尘网,围墙上方安装洒水喷头抑尘,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1)为减少水土流失,要求施工中以尽量少破坏植被,并充分利用开挖土石料,施工弃渣通过先集中堆存在弃渣场再外运综合利用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施工道路的泥结石路面以及各临时施工场地的砼路面,恢复原貌。

(2)运输车辆应当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禁止在指定处置场地以外倾倒工程渣土。禁止在指定处置场地将工程渣土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倾倒。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在施工生活区设置分类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并纳入当地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建议委托当地村镇环卫部门实施。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生活垃圾。

(4)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当地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5)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 报备。施工区的施工机械使用、维修过程的废机油和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污泥、浮渣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暂时储存设施,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陆生植物

(1)合理规划施工用地,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超计划占地。

(2)严格按照施工用地规划进行弃渣和表土临时堆置,禁止在规划外区域随意弃土和进行表土堆置。

(3)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覆土恢复植被。

(4)加强施工期的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的发生。

(5)对于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施工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保措施进行恢复。

(6)根据树木生长位置、树体干形、生境条件等因素,对淹没区范围内涉及的多株古树名木采取砌坎围坝原地保护或外迁移植保护。

(7)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珍稀保护植物,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采取避让、移植保护性等措施。

陆生动物

(1)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期间遇常见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禁止捕猎。

(2)在林地较密集地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爆破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禁止在早晨、黄昏和晚上进行轧石等高噪声作业,夜间禁止光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风速比较大的天气,减少扬尘污染较大的施工项目。

水生生态

(1)设置拦鱼设施

(2)采取有效施工方案

(3)防止固体废物污染

(4)防止水体污染

(5)减少施工噪声

(6)减少人为活动所造成影响

(7)优化水库调度:水库运行过程中,采取生态友好型的调度方式,确保下游生态流量。在保证安全泄洪的前提下,适当延长溢流时间,降低下泄的最大流量,从而减少下泄水中气体的饱和度。使下泄流量在水量、水质、水温及时空分布等方面满足渔业资源生长、繁殖等生命活动的需要。产卵期通过水库调度造成洪峰,以利于鱼类产卵,增加鱼类的多样性。

(8)加强水生生态保护管理:水生生态保护管理对于水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至关重要,针对水生生态保护需要严格实施禁渔制度、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及经费和建立跟踪评价制度。

环境事故防范措施

(1)在临水一侧加高和加固防护栏,选用加强型(SS)的防撞护栏。

(2)加强临水一侧乡村公路的安全设施改造工作,在道路拐角、靠近水库、河流路段设置警示牌和车辆限速、减速标志。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土地利用

(1)耕地的占用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浙江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平衡,尽量减少因工程建设带来的耕地的减少。

(2)建设项目占用的公益林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用地单位征用、占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并应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且对永久征地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木能移植的应该移植,不能移植的应该在异地进行补种,应保证生态公益林林地面积和林木质量,不得砍伐征地范围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小工程对生态公益林影响。

(3)业主单位应同国土、水利、农业、林业及规划部门,合理规划、精心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切实落实对占地及临时占地的复耕造地计划。

人群健康保护

(1)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做好施工人员的卫生保健、防疫检疫工作,并做好工区卫生管理,建立疫情报告制度。

(2)发现传染病时,除及时上报外,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疾病发展。

(3)对接触废污水、有害物质及检疫结果可疑的高危人群,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健康监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传播。

交通减缓措施

(1)尽量利用老路解决施工期的交通问题,加强组织交通管理,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

(2)施工期制定详细的运输工具、车辆绕道和施工运输计划,加强施工期交通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并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对沿线交通的影响。

(3)合理有序的加快施工进度、设计桥梁等工程的工期,设置临时交通措施,保证施工期车辆、行人的临时通行。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金甬铁路配套水利工程嵊州段——毛家湾水库建设项目实施有利于提升防洪能力和改善库区水质,维护地区稳定。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环境“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能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及环境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等工作,不利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期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工程的实施不会造成下游河道水文情势的重大变化,在本报告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落实的基础上,各种污染物环境影响均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及环境现状下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方面看,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评价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时间20241226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南桥路38

联系人:吴科

电话:0575-83182788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215-13

联系人:

电话:0551-******

邮箱:******0@qq.com

审批单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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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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