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大厦全过程工程咨询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招标的鼓山大厦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E************002),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项目管理机构更改为:
“1、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满足基本资格要求的得0.5分,有1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8分,均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2、投标人拟派出的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1.4.1/1.11条款要求的得0.5分,有2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8分,均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①以上拟派出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②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1.4.1/1.11条款中“评标时,仅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进行评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投标时不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也不对此进行评审。所谓本单位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正式在职职工,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缴费证明上注明单位为准”更改为“评标时,仅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进行评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投标时不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也不对此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要求评审的人员除外)。所谓本单位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正式在职职工,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缴费证明上注明单位为准”。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企业信用评价更改为:
“勘察设计信用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信用评价得分评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中季度信用分数×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工程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以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发布的企业季度信用排名(勘察设计单位类)(网址:******:116/kcsgt)为准。
③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⑤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监理信用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的信用评价得分评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季度信用分数×5%。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工程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以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116/zjxypjweb2/gcjl/home.html)每季度公布监理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准。
③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⑤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2投标报价评分更改为: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F=72-|Bn-F基准|÷F基准×Q×100%
式中:①Bn为进入报价部分评分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②F基准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费总额)的平均值,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为控制价的95%(含)~100%(含),即413万元~434万元。评标基准价和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取整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③Q为扣分系数,Bn
五、各投标人须在本补充通知附件处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