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镇物流园地块二(中铁项目)围墙圈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TH2025-01-001
项目名称:引镇物流园地块二(中铁项目)围墙圈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7,125.0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引镇物流园地块二(中铁项目)围墙圈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引镇物流园地块二(中铁项目)围墙圈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5)须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时间: 2025年04月02日至 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6)《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 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 知》、“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2022]9号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 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名称:******办事处
地址:******街道鸿翔东街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2号宝德云谷国际-B座14层1406-6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婷婷、徐浩、党碧影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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