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104-440111-04-01-86856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白云美湾大厦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大厦电力增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大厦电力增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新城储云街8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562.0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1085.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476.56平方米(以上数据以实际测绘为准)。项目共计十层,其中地上八层,地下两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美湾大厦原有 2 台 1600kVA 变压器,计划新增安装 3*2000kVA 变压器,合计共9200kVA负荷。根据要求,暂时按单电源回路考虑。负一层电房增设置高压室 1 间,变压器房3间及低压配电房1间,计划由原首层开关房接取电源,新敷高压电缆至负一层新建高压室,房内新装KYN柜6台,由此新敷高压电缆至原负一层原有高压室;总高压室分别新敷高压电缆至新建变压器房内新装 3 台 2000kVA变压器,并新装计量装置 1 台。低压部分包含23台低压开关柜安装及低压出线含出线电表至每个用电房间一级电箱(不含一级箱本体及安装)的所有工作内容。总投资额约110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对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大厦电力增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以及竣工验收后的修补缺陷和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详见电力增容项目需求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设计内容:依据投资限额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的标准、规格、限额均不得超过甲方要求,满足甲方成本控制要求。 施工内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 ||
工期(交货期) | 工程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详见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001.4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3.1.1和3.1.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即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3.2.4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承担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3.2.5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其他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4.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3.4.4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机电或电气或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4.5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工对应。 3.4.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4.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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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 |||
其他要求: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8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8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资格后审/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6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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